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光华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光华科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光华科技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已变更为“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为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光华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光华科技扩展为光华科技和光华创源。公司将在不超募投项目资金限额内,通过增资、出资或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光华创源,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华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