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光华科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光华科技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已变更为“专用化学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为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广东光华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光华科技扩展为光华科技和光华创源。公司将在不超募投项目资金限额内,通过增资、出资或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光华创源,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