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重大资本运作,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