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须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控股股东无充分理由应尊重委员会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