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最多可在三家上市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必要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