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公告有关投标香港I·PARK 2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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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与中国内地及香港两家建筑公司成立一家非法人合资企业(“合资企业”),该合资企业已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发出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I·PARK 2”)合约(合约编号EP/SP/312/24)提交标书。
I·PARK 2项目推动香港政府各项废物减量及回收措施,为实现《香港废物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中提出的“零堆填”及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合约范围包括设计、建造、营运及保养位于屯门曾咀中部煤灰湖的I·PARK 2,焚烧设施设计处理量为每日6,000公吨的都市固体废物。合约预计于2026年初展开,除设计及建造工程外,还包括为期15年的营运及维修保养服务。
合资企业竞标I·PARK 2项目合约未必一定成功,取决于香港政府的投标评估结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陈新国
香港,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