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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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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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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14:00在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3603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161,454股,占总股本31.9466%。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兴主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未讨论未列入议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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