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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达科技(02650.HK):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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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章程)

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78.8807万元,总股本5,978.8807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5年10月1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5,978,900股H股。H股发行及境内非上市股份转换后,公司股本全部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会决定,解聘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

本章程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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