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60.412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1至12,上述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中议案1-11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亦全部通过。但《关于罢免ZHENGYU YUAN(袁征宇)、李峙乐、吴潘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未获通过。由于罢免议案未通过,增补董事的议案16.01至16.03未能生效,候选人未当选。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