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罢免及选举董事等议案。其中,议案1至11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2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13至15关于罢免袁征宇、李峙乐、吴潘成董事职务的议案未获通过。因罢免议案未通过,选举杨宗凡、王勇、徐宇超为董事的议案16未达到生效条件,相关候选人未当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