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基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异议。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于2025年10月14日完成注销。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及减资手续。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