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存放、使用合规。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分级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