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无证券违法违规记录。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履行决策、监督、建议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信息与支持,保障其知情权与工作条件。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辞职或被免职需按规定披露。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