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斌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共559人,代表股份593,552,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99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608%,反对占0.0466%,弃权占0.0926%。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