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清亮))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清亮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国投资本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其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超5年。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确认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声明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