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清亮))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清亮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