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5楼9号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关于修订<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奇台恒众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前锋爱众水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蔡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66名,代表股份503,375,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