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 – 撤回清盘呈请)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IU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10及17.27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本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3日及1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清盘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已接获高等法院根据就本案所提呈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的同意传票的条款颁布的法庭命令。高等法院已颁令,呈请已被撤回,并撤销于2025年10月15日举行的呈请聆讯。
承董事会命
NIU Holdings Limited
执行董事 曾永祺
香港,2025年10月9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曾永祺先生、梁雪瑶女士及梁震宇先生;非执行董事袁志平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邵玉明女士、龙咏宜女士及梁文俊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登日期起计为期最少七日在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