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股份代號:1115)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5號公爵大廈17樓 Edinburgh Room No. 5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大會」),及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
本次大會將審議一項特別決議案:批准建議更改本公司英文名稱及雙重外文中文名稱。股東可透過填寫代表委任表格,委任大會主席或另一名人士作為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如擬委任大會主席以外人士為代表,須刪去「大會主席」字樣,並填寫所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多於一位代表,惟須列明每位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
每名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東,可就其所持每股繳足股份投一票。投票方式為點算股數表決,股東可在「贊成」或「反對」方格內劃上「?」號以表明意向;如無指示,代表有權自行酌情投票。
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之人簽署,如股東為公司,則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公司負責人簽署。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經簽署證明之副本,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時正前,香港時間)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方為有效。
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投票,此情況下委任表格視為撤回。決議案全文詳見大會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