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博特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控股股东、关联方范围及资金占用形式,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严禁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会负责防控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等为相关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应立即采取清欠措施并披露。原则上占用资金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可对控股股东股份申请司法冻结。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