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周年大会(或其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樺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57)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上環皇后大道中181號新紀元廣場21樓舉行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
會議將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
1. 省覽及採納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董事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2. (a) 重選蔡敬庭先生為執行董事;(b) 重選李麗美女士為執行董事;(c) 重選黎國鴻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d)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3. 續聘德博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獨立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4. 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公司股份。
5. 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購回股份。
6. 擴大董事會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的一般授權,加入公司購回之股份總數。
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股東,惟須親身出席。委任多於一名代表者,須註明每名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如股東為公司,則須加蓋印鑑或由高級職員簽立。該表格連同授權文件(如有)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填妥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自出席大會投票,惟此情況下委任表格將被視為撤回。聯名持有人中,僅股東名冊內排名較先者之投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