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变动需及时补选。审计部为委员会办事机构,向其报告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议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