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提前聘请。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选聘。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相应注册会计师资源。选聘方式包括公开、邀请或单一选聘,续聘可不招标。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价执业质量并提交建议。改聘时需评估前后任事务所执业质量,披露改聘原因、前任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等信息。若事务所分包审计项目、审计质量不达标或未按时出具报告,公司将不再聘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