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任。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可不重新选聘,但需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评估。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保存选聘相关资料至少10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说明理由并履行相应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