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中国北大荒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9月16日及10月3日分别收到股东书面要求,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第一份要求由中泰(香港)有限公司及王自力提出,合计持有公司约10.70%股份。要求罢免柯雄瀚、何咏欣、陈智锋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委任钟浩为、曹炳昌、陈天豪、叶伟雄为非执行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刘小鹏、张家华、杨云光、黄德勋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后的委任无效;罢免自2025年9月16日起获委任的董事;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及相关执行事项。
第二份要求由江建军、江建成、慧智国际有限公司等多名股东提出,合计持有公司约10.30%股份。要求选举或重选柯雄瀚为执行董事;选举或重选何咏欣为非执行董事并确认其提名委员会成员资格;选举或重选陈智锋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成员;罢免陈晨的董事职务;委任李建利、覃海霞为执行或非执行董事;委任黎碧芝、郑育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确认或追认刘小鹏、张家华、杨云光、黄德勋的董事委任;罢免在相关要求通知日至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期间获委任的董事。
该等要求未载列建议决议案的理由,董事会未能提供相关依据。董事会决议召开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处理上述事项,认为此举更高效且符合成本效益。公司将按规发出通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于本公告日期,现任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柯雄瀚、陈晨;非执行董事杨光、何咏欣、李大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智锋。根据香港高等法院颁令,刘小鹏、张家华、杨云光、黄德勋不得以董事身份行事,直至进一步命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