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建议按非悉数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II)有关包销协议之关连交易;(III)申请清洗豁免;及(IV)委任联席独立财务顾问)
火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09)建议按非悉数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基准为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发行最多96,000,000股供股股份,认购价为每股1.58港元,预计筹集所得款项净额约150.88亿港元。供股对象为合资格股东,不合资格股东将不会获提呈。
控股股东张岩先生、萨弗隆及Infinities Investment已作出不可撤回承诺,将全额承购其获配发的供股股份,合计39,170,000股。萨弗隆作为包销商,有条件包销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使其于供股完成后持股不超过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51%。
供股构成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并需申请清洗豁免。清洗豁免须获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至少75%投票批准,且超过50%独立股东批准相关决议案。若清洗豁免未获授出,供股将不会进行。
独立董事会已成立,联席独立财务顾问为德健融资有限公司及Raff Aello Capital Limited,将就供股及相关交易提供意见。通函预期于2025年10月24日寄发,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5年11月7日举行。
供股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作实,包括联交所批准供股股份上市、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清洗豁免获授出等。若条件未达成,供股将不进行。未获认购供股股份及不合资格股东未售供股股份将通过配售代理尽力配售予独立第三方,所得溢价将按比例补偿相关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