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证监会2025年9月30日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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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谨此就有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5年9月30日的新闻稿回应,证监会已向原讼法庭申请临时资产冻结令。有关资产拟用作赔偿一宗涉嫌涉及本公司股份的组织严密的社交媒体“唱高散货”案件中受影响的投资者(“该申请”)。
证监会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对16名被告人(包括怀疑主脑)展开法律程序,原因是在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涉嫌操纵本公司股份,该申请属于上述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证监会正寻求制止该16名被告人处置他们在香港的资产。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本公司现任董事会并不是上述法律诉讼的被告人。至本公告日期,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上述法律诉讼并未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营运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就该申请及证监会事宜的任何重大进展向股东及投资者发出进一步公告。
承董事会命
广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楚金哲
香港,2025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