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山東威高集團醫用高分子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66)將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於中國山東省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威高路1號二樓本公司辦公大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本次會議審議以下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包括:(1)審議及批准二零二五年H股激勵計劃及計劃授權限額;(2)審議及批准分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幣0.0969元(含稅);(3)重新委任孟紅女士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特別決議案包括:(4)審議及批准對本公司現有公司章程作出的第一批建議修訂,並採納新公司章程;(5)審議及批准對公司章程作出的第二批建議修訂,並採納新公司章程;(6)審議及批准對公司章程作出的第三批建議修訂,並採納新公司章程,惟受通函載列之條件所規限。
股東可委任大會主席或另一名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委任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若委派大會主席以外人士,需刪除「大會主席,或」字樣並填寫委任代表姓名及地址。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如為公司股東,須加蓋公司印鑒或由負責人簽署。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文件須最遲於股東特別大會召開或指定表決時間24小時前送達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股東填妥委任表格後,仍可自行出席大會並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