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2)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在中国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上汤村福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三项普通决议案:
1. 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五年瑞平石龙熟料采购框架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及采取一切行动;
2. 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五年瑞平石龙原煤供应框架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及采取一切行动;
3. 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五年汝州煤焦化原煤供应框架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授权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及采取一切行动。
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会议并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若为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高级职员签署。该表格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须于股东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股东即使已提交代表委任表格,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此时委任代表文据视为撤销。股东自愿提供的姓名及地址将用于处理委任及投票事宜,并可能提供给代理、承包商或法律允许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资料保留期限以履行相关用途所需时间为限。有关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请求须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公司或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