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之第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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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资本界金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发布的公告及2024年11月12日的通函,内容涉及收购事项并发行国信代价股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有关延长最后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之公告。鉴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收购之所有条件,于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与国信供应商订立第二补充协议(“第二补充协议”),将最后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除第二补充协议所修订的内容外,国信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在各方面完全有效。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昌义先生及陈耀彬先生;非执行董事邓东平先生(主席)、朱治锟先生、莫秀萍女士及葛知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石柱先生、陈顺清女士及丁佳生先生。
承董事会命
资本界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邓东平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