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所载无法表示意见之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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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所载无法表示意见的最新情况作出说明。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刊发二零二四年年报起至本公告日期,已采取以下措施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并解决无法表示意见:
(1) 本集团持续与贷款人(未偿还贷款逾3,000,000,000港元)积极沟通,获知贷款人不会即时要求还款。控股股东融德承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提供不少于十二个月的财务支持,包括提供足够资金偿还到期债务,且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会要求偿还任何款项。目前无贷款人要求即时偿还,亦无迹象显示将对公司提起法律诉讼。
(2) 本集团正与七名贷款人商讨对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及其他借款进行再融资,并探索向现有及潜在新贷款人获取额外信贷融资,以支持营运及策略需要。
(3) 财务状况改善进展如下:截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个月,成功收回城市更新项目款项逾23,000,000港元,新增合约总值逾48,000,000港元;同时实施成本削减措施,员工人数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642人减少至556人。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进一步披露相关进展。股东及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朱庆凇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