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作出的公告)
希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65)根據上市規則第14.36條作出公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1月2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出售事項的主要交易,以及日期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31日及2025年8月29日的公告,內容涉及延遲寄發通函。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義。
原計劃預期於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內容包括股權轉讓協議資料、出售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其他上市規則要求的資訊。由於公司需要額外時間準備及落實通函中的相關資料,通函的寄發日期將進一步延遲至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
本公司將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就重訂交割日期或任何其他需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事宜,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希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兵
香港,2025年9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鄧怡先生、汪輝武先生及汪秀女士;非執行董事張兵先生、徐昌俊先生及汪曉武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張進先生、劉仲輝先生及向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