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包括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分拆子公司持股安排、退休金及赔偿等事项。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相关经营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协调会议事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