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州金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且满足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因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与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推动战略目标实现。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