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二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需特别决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