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融资租赁安排的须予披露交易)
山西省安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20)於2025年9月30日交易時段後與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出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協議。根據協議,出租人將以人民幣200,000,000元向公司購買風力發電設備,並隨即租回予公司附屬公司昔陽山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承租人),融資期為180個月。
標的資產價款參照資產賬面值及集團融資需求經公平磋商確定。融資期包括寬限期(最遲不晚於首筆付款日起第12個月)及租賃期168個月。寬限期租前息利率為3.20%(五年期以上LPR減30個基點),不作調整;租賃期利率為浮動利率,每四期按當時LPR調整一次。租賃款每三個月期末支付,共56期,由集團內部資源撥付。
融資期屆滿後,承租人可以人民幣1元回購標的資產。承租人同時質押其在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鄉村振興驅風行動50兆瓦分散式風電項目的電費收費權,作為債務擔保。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該安排將作為融資處理,不會產生資產出售收益或虧損。鑒於涉及資產法定擁有權轉讓,構成上市規則下的出售事項。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屬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公告規定但獲豁免股東批准。
董事認為交易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符合股東整體利益。出租人為招商銀行全資子公司,為獨立第三方。本公告日期,標的資產未經審核賬面值約為人民幣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