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禁止为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涉及净资产50%以上、总资产30%以上、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的,公司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制度同时明确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及追偿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