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要求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提前向特定对象透露。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重大投资、诉讼、关联交易等。公司应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办法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