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11)建议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计划”),旨在完善集团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及挽留人才,并推动业绩增长。该计划须经股东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十时三十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并获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生效。
计划有效期为自采纳日起十年,授权限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的10%,即75,212,743股股份;其中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的1%,即7,521,274股股份。奖励对象包括僱员参与者、关联实体参与者及服务供应商,董事会将根据技能、贡献、财务状况等因素决定资格。
奖励可为新股份或现有股份形式,归属期一般不少于12个月,但经薪酬委员会批准可设较短期限。董事会可设定归属条件,包括表现目标、时间标准等,并有权设立追回机制,如因财务报表重大失实或严重不当行为导致奖励被注销。
购买价及归属性费用由董事会酌情厘定,可为零。奖励不可转让,除非获联交所豁免。计划终止情形包括控制权变动、合并或清盘时,未归属奖励将提前归属或失效。
董事会认为建议采纳计划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推荐股东投票赞成相关决议案。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5年10月17日举行,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