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提升工作效率。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提前24小时通知。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长办公会负责监督执行。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赔偿责任。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