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彩高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资助,且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符合条件的参股公司。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12个月内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等情况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应评估被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并披露风险。公司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风险防范措施及第三方担保情况。若被资助对象逾期未还款或出现财务困难,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