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良好品德。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长居香港。独立董事可通过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将被提议解职。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发表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支持。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