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有盈余。董事会应就股东回报进行专项研究,制定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