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