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监督与内部控制评估。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审计费用及独立性,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如财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聘请中介提供专业意见。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需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