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须采用该制度。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详细资料并承诺真实性。选举时,每位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上限,否则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获投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