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