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上市后,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决策行为,确保高效规范运作。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包括会议情况、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