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因实施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40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公司确定2025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或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