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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普尼(02583.HK):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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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西普尼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检讨公司财务状况、审阅财务资料、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主导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监督,监管内部审计工作,评估重大投资项目风险,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委员辞职或丧失独立性时自动离任,缺额由董事会补选。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用、续聘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并建议审计费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范围与时间安排;审核财务报表及会计政策;审查财务监控、内控及风险管理机制;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接收有关会计与审计事项的投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董事及高管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职权范围自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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