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将均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截至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形。
